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分公司,现有2台挖掘机1台推土机,对外竞价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为2台挖掘机1台推土机:
1. 出让资产标的信息:具体以实物为准
1.挖掘机 | 2010年10月31日 |
2.履带式液压挖掘机 | 2011年6月30日 |
3.柳工推土机 | 2015年2月28日 |
2. 最低限价:
1.挖掘机 | 人民币:¥13000元 |
2.履带式液压挖掘机 | 人民币:¥13500元 |
3.柳工推土机 | 人民币:¥12000元 |
3.竞价日期:2024年月4日2
4.竞价地点:滁州市上海南路925号(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分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上午9时
5.投标保证金:10000元
6.按现状转让。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出让办法
1.出让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参与人在报价书上须完整填写报价人信息(报价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或手印),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无效,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条件相同情况下,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则采用现场竞价,竞价每次单机加价幅度为200元,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竞价人为唯一参与人时,以竞价人报价为转让价格(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无效)。
2.竞价参与人报名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前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款方式:汇款或现场转账(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均可)。
单位名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分公司
账户: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分公司
账号: 496010100100051999
开户行:兴业银行滁州分行
3.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价参与人如被确定为最终中标人,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竞价参与人未被确定为最终中标人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退返;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竞拍中标人为成交候选人,需公示2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人。
5.最终成交人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并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5日内车辆运走。
6. 报价人参与竞价时需提交报价,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前递交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分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如中标通知后2日内拒不签订挖掘机、推土机转让协议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
3.标的物接受现场察看,地点: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分公司校内,联系人:钱为政,电话:13955004602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分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