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班车客运经营者是否可以将某一班线上的所有班次都以定制客运形式运行?
答:按照《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操作指南》(交办运函〔2022〕1205号)的规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在开展定制客运的同时,应安排符合要求的自有营运客车按照班线原批准的配客站点运行不低于“日发班次下限”的班次,或者通过定制客运车辆停靠地点覆盖原批准的配客站点方式运行不低于“日发班次下限”的班次。
02
问:定制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运行速度是否受运营车辆限速的限制?
答:按照《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操作指南》(交办运函〔2022〕1205号)有关规定,对车型为乘用车的定制客运车辆运行速度实施分类管理,在动态监控平台合理设定超速报警阈值,保障车辆按通行路段规定限速运行。
03
问:定制客运车辆是否可以在限速120的高速公路路段跑120公里/小时?
答:《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操作指南》(交办运函〔2022〕1205号)提出“对车型为乘用车的定制客运车辆运行速度实施分类管理”,保障使用乘用车车型的定制客运车辆,按通行路段(含最高限速为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路段)规定的限速运行。
04
问:定制客运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微信小程序作为定制软件使用?
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简称《客规》)的规定,提供定制客运网络信息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平台在具体服务方式上,可通过互联网小程序提供服务。
05
问:《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操作指南》里的电子商务平台备案等有关手续有没有详细明确需提供的具体手续内容?另班车客运定制有没有明确班车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需提供的具体手续内容?
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提供定制客运网络信息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备案等有关手续”;第六十三条规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信息表》(见附件12);(二)与网络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或者相关证明”。其中,《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信息表》包含了网络平台名称、法人、联系方式、ICP许可证号等信息。 (来源: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