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汽车修理总厂,现有363台无牌无证、停放时间三年以上的涉案摩托车,对外竞价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为363台无牌无证、停放时间三年以上的涉案摩托车:
1.出让资产标的信息:具体以实物为准
2.最低限价:人民币叁佰伍拾元/台(¥350元/台)
3.竞价日期:2023年8月10日上午9点整
4.竞价地点:滁州市紫薇中路383号(滁州市城际公交公司行政楼)三楼修理总厂会议室
5.投标保证金:50000元
6.按现状转让。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出让办法
1.出让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参与人在报价书(格式见附件3)上须完整填写报价人信息,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无效,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条件相同情况下,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则采用现场竞价,竞价每次单价加价幅度为20元,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竞价人为唯一参与人时,以竞价人报价为转让价格(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无效)。
2.竞价参与人报名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伍万元,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款方式:汇款或现场转账(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均可)。
单位名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汽车修理总厂
账户: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汽车修理总厂
账号:3405017323080000064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天长路支行
3.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价参与人如被确定为最终中标人,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竞价参与人未被确定为最终中标人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退返;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竞拍中标人为成交候选人,需公示2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人。
5.最终成交人签订车辆报废回收协议并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10日内提供车辆回收证明。
6. 报价人参与竞价时需提交以下响应文件密封,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时前递交三楼修理总厂会议室。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
(5)报价书。
(6)响应文件承诺书,承诺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一致,真实有效(格式自拟)。
(7)所有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其他事项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罚没保证金。
2.如中标通知后2日内拒不签订车辆回收协议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
3、标的物接受现场察看,地点:滁州市林西和104停车场,联系人:杨主任,电话:13855007727。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汽车修理总厂
2023年7月31日
3.报价书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 , 住 所 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 住 所 地:
委托内容: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汽车修理总厂363台无牌无证、停放时间三年以上的涉案摩托车,对外竞价出让项目的报价等一切事宜。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名义对363台涉案摩托车竞价出让项目所签署、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之日起至 合同终止 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34260119631213067X
受委托人: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附件2:
致: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汽车修理总厂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所提交的证件、文件和相关附件等一切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复印件文本与原件一致,无任何伪造、虚假、修改成分,并对因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汽车修理总厂:
根据贵单位报废车辆的实际情况,经过综合慎重考虑,我单位按照要求拟回收报废贵单位363台无主摩托车, 报价如下(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台(RMB¥: 元/台)核算价格,并严格按照招标约定。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协议约定的日期完成车辆回收相关手续,并提供回收证明。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人(签字):
报价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