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益众公司车辆清洗业务外包询比公告
一、项目及参与条件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甲方条件 | 竞标人条件 |
车辆清洗 业务 | 配合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车辆清洗保洁 | 入驻甲方,日常与甲方作息时间同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遵守甲方既定车辆清洗作业规程,洗车工具及耗材自备。 | 1、为保证作业质量,中标人安排不少于2人入驻作业。 2、入驻后所安排工作人员中至少一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照资质。 3、甲方指定其它条件。 |
二、项目竞价要求
1、竞价参与人资质要求:经工商行政部门管理注册登记,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保养、清洗等,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公司,竞价采用首轮书面报价,竞标人在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上须完整填写报价人信息,最高报价上限为130000元/年,报价超过既定上限时,报价无效。
2、竞价参与报名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5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款方式:汇款或现场转账(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均可)。
单位名称:滁州市益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城建支行
账号:1313062809024945213
3、履约保证金:竞价人被确定为最终中标人,其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竞价人未成为最终中标人,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当日无息全额原路退返;如果竞价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竞拍中标人为成交候选人,需公示2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人,一次性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
5、报价人参与竞价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中标签订合同时需予验证。
6、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10:0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报价文件以密封方式邮寄、送达发标单位,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777号,联系人:孟女士,联系电话:13865830977
2、评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10:00。
附件:1、《滁州益众公司车辆清洗业务承包报价单》
2、《滁州益众公司车辆清洗作业规程》
3、《滁州益众公司车辆清洗作业劳务外包合同》
滁州益众公司车辆清洗业务承包报价单
项目 名称 | 服务业务主要事项 | 报价 | |
标的 | 车辆清洗 业务 | 配合生产服务业务,完成甲方送洗车辆的外部清洁清洗作业;具体作业要求另见甲方工作规程。 |
¥ 元/年 (大写: )
注:本项目最高报价上限为130000元/年。 |
报 价 人 填 报 | 报价人应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实体 |
名称(盖章有效):
填报日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
填报 说明 | 1、报价超过既定上限时,报价无效。 2、车辆清洗作业对应作业要求另见甲方工作规程。 3、报价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中标签订合同时需予验证。 5、招标中标报价应为含税价,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开票税金。 6、本报价单所列填报项目需填写完整、涂改无效,以密封方式于2023年2月14日上午10:00前由快递投寄或直接送至丰乐大道2777号滁州市益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效,收件人:孟女士,电话:13865830977。 |
滁州益众公司车辆清洗作业规程
1、待洗车辆按领取号牌排队顺序等待;
2、洗车工将待洗车辆移至洗车工位;
3、完成车辆外部清洗;
4、洗毕车辆移至擦车区;
5、通知销售/服务顾问开走车辆;
6、洗车质量要求:外部清洗,脚垫除泥;
7、清洁用具应及时清理清洗,确保不裹夹泥沙等硬物,避免给清洗车辆造成划痕损伤。
8、员工车辆在不影响售后/销售业务送洗车辆清洗的情况下排队自行完成清洗。
滁州益众公司车辆清洗作业劳务外包合同
甲方:滁州市益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方招标评定,确定由乙方承包完成甲方车辆清洗的劳务作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于2023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
一、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应履行下列各项工作:
1、乙方派驻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一人须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C照,且具备常规移动机动车经验能力(经甲方鉴定认可后有效),该人员负责对甲方待洗车辆在洗车清洁场地内的移动。
2、乙方派驻人员随甲方作息时间工作,即每日上午8:10上班,下午17:30时下班,中午休息2小时。调休由乙方自行安排。
3、乙方派驻人员需遵照甲方既定作业规程落实完成好车辆清洗作业,并服从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招标文件中所列甲方《项目作业规程》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4、甲方业务总承包费用为每月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 元),总包费含乙方派驻人员劳务费、乙方承包作业所需工具耗材费、人员统一着装、劳保费用,以及个人社保费。
5、乙方清洗作业应加强水电消耗控制,厉行节约。乙方作业所需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合同期内,水电消耗异常,甲方有权增加管控措施,并承担经测算确定的相应成本,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并在结付承包款时扣减。
6、乙方承包费用按月平均,次月5日前(非工作日顺延)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甲方七日内进行结算。
7、本合同签订前1日内,乙方其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乙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且未发生任一起责任事故或需承担其它赔偿责任时,该保证金随合同期最后一次付款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8、乙方为完成承包作业自行安排派驻人员系乙方自主行为,乙方与其派驻的工作人员成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动用工法律责任及乙方人员自身安全生产责任。
9、乙方必须向派驻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自行承担派驻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风险,对由派驻人员不当行为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给甲方造成的任一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需为派驻人员配用统一着装和必要的劳保用品;自备工作所必需的清洁用耗材和工具;甲方已配用设备无偿供乙方使用,如更新设备及设备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配备的相关设备因爱护及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人为破坏需照价赔偿。
11、乙方指定人员经甲方评价认可后负责清洗车辆在清洗场区内的驾驶移动,其驾驶车辆不得超出指定区域,不得野蛮操作车辆,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人员应按甲方作业规程完成作业劳务,甲方按以下约定对乙方完成作业质量予以抽检,对抽检不合格或乙方不当作业造成客户投诉抱怨按以下约定予以罚款处罚。
事项 | 质量及对应处罚 |
抽检不合格时 | 扣罚10元/台次 |
造成客户投诉或抱怨 | 扣罚20元/台次 |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4、合同期内,如乙方完成工作效率和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及影响甲方客户满意度时,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提前终止执行本合同。
(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